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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铁中院推出“三个加强两个规范”升级党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12

 

近期,广铁中院认真贯彻广东省委《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和省高院《关于新时代全面加强全省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现阶段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三个加强两个规范”(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党建工作活动经费保障、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为切入点,软件硬件两方面并重推进党建工作,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按照“六有”标准,建设党建活动阵地。大力加强广铁法院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和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活动场所功能,提高阵地利用效率。按照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资料、有制度、有台账的“六有”规范化标准,建设党建工作室、党建书屋、党组会议室,搭建党建宣传栏,配备可触摸显示屏,新购入一批党建书籍,并健全完善机关党委工作台账,保证党员学习有地方、开会有场所、议事有空间、活动有阵地。

选优专职干部,配强党务工作专班。中院机关党委按照机关工作人员总数2%的标准足额配齐配强4名专职党务干部,分别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生活、基层组织建设、党员管理与统计、教育培训等工作。各支部确定1-2名党员为支部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负责支部日常党建事务工作。同时,规定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从事党务的时间可适当折抵其他工作量,保证党建工作有专人管和专人做,使党务工作队伍更加稳定。

加强经费管理,夯实党务工作保障。把党建活动经费列入广铁两级法院单位经费预算,凡开展重大党务活动,要求专项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全力保障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经费共分为三类,一是阶段建设工程经费保障,用于装修改造党建工作室、党建书屋,制作党建宣传栏,购置设施、设备、图书。二是党建活动经费保障,用于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时,支付所产生的交通、食宿、场地租借、专家课酬等费用。三是其他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包括走访慰问、党内表彰奖励、党旗党徽、教育书籍等经费。

坚持动态调整,优化基层组织设施。坚持党组织设置的动态调整,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围绕内设机构改革、党员人数变化、职责任务调整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不规范的党组织,并把基层党组织拓展到审判团队,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设置党小组,有党员2人以上(1名为正式党员)的审判团队或合议庭应建立党小组,保证达到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内设机构成立党支部、有7名以上的成立支部委员会的标准。

突出政治功能,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创新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内容,在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重点推进“六个一”活动:即各支部召开一次模范机关创建查摆问题分析会、亮一次支部及党员个人查摆问题台账、组织一次现场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一次模范机关创建专题集中学习,党组成员、支部书记结合模范机关创建在所在支部讲一次党课,中院机关党委组织一次支部工作记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