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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南粤执行风暴” 严厉打击失信“老赖”

发布时间:2018-09-12

“南粤执行风暴”行动开展以来,广铁第二法院认真贯彻省高院会议精神,切实加大执行强制力度、增强执行威慑力,坚决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8月14日,该院重拳出击,对不如实申报财产而且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李某言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17年11月,被告李某言因交通运输违约行为,被广铁二院依法判决赔偿原告游某某和李某货物损失费、运费等共计逾15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言不履行义务,拖延支付赔偿款。2018年2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铁二院执行法官依据判决书确定的内容,通过明法释理尽全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促成双方当事人在4月签订了和解协议。然而,过了协议期限,李某言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广铁二院遂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进行高消费。期间,执行员与李某言反复沟通,向其阐明其中的利害关系,但是李某言态度强硬,拒不执行,扬言“宁被拘留,也不还款”。8月14日,广铁二院执行局、法警队联合奔赴执行地点,对“老赖”李某言采取司法拘留。迫于法律的压力,李某言后悔不已,通过其近亲属向法院主动履行了5.8万元的债务,并就剩余债务的履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限期履行协议,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