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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几多 可先上网算一算

发布时间:2018-04-16

  遇到涉及人身伤害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如何能知道保险理赔的标准和额度,备受当事人关注。

  记者近日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此前试点基础上,“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今年下半年在江门市各市(区)法院全面推行。利用该平台,当事人通过网上就可以估算理赔额度,还可以减少来回奔波的麻烦。

  平台内嵌在线理赔器 登录后即可初步估算损失

  日前,遇到交通事故的杨女士刚住进医院,就有几位“热心”人找上门,了解她事故的情况,主动提出帮助她处理保险理赔业务,还称可以为杨女士获得更多的理赔金。

  “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引发的保险纠纷也成为江门涉法纠纷之一。保险理赔环节多、程序复杂、标准不统一等造成的‘理赔难’问题,也滋生了一些黑中介,打着帮助受害方的名义,收取中介费等,使受害方并不能得到实际赔偿,损害受害方的利益。”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介绍,以往各个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理赔计算公式,标准的不统一导致许多纠纷,也影响到理赔的办理速度。“另外,各地理赔标准不一,计算公式复杂,计算起来比较麻烦。”他说。

  去年12月份,作为江门首批试点的蓬江法院、新会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在两个法院的网站上正式上线运行。

  据了解,该平台内嵌了在线理赔器,事故发生后车主只需要输入事故相关情况,就可以对损失进行初步估算。保险公司和车主使用同一套理赔器,计算出的损失也基本一样,纠纷大大减少。“当事人运用道路交通一体化纠纷解决模式,全程公开、阳光化处理,更透明、更权威,鉴定机构在线鉴定、接受评价,能有效消除‘黄牛’的生存空间。”该负责人说。

  从接收案件到理赔到账 由20多天缩到不足7天

  此外,该负责人介绍说,当前鉴定机构的选定主要是当事人根据自己的信赖或代理人甚至于黑中介的介绍,往往在未通知对方或者虽通知了对方但对方未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单方委托鉴定。因为鉴定过程存在双方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互相不信任等问题。而“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则通过鉴定机构在线选定、鉴定报告公开、在线接受评价这三步,保障了鉴定结论的公正性,而且大大缩短了车主获赔的时间。

  2017年11月,廖某某驾驶小型客车与骑自行车的王某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廖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12月,王某某与廖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经蓬江法院调解,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登录“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及上传案件资料后,利用自动生成的申请书,在线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人民法院在线收、立案后依法进行审查,认定上述调解协议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线一键确认后自动生成民事裁定书,并电子送达各方当事人。通过该平台处理,平均办理时间(从接收案件到理赔到账)从原来的20多天缩短到不足7天。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下半年在江门市各市(区)法院全面推行。

  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 一体化处理操作指引

  发生交通事故纠纷之后,交警、保险公司等会指引车主登录“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上传相应的理赔依据,对没有争议的,保险公司会直接进入一键理赔程序,让车主第一时间获得赔偿。需要鉴定机构对损失进行鉴定的,可以在平台上在线选择鉴定机构先行鉴定。

  如果车主和保险公司对于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存在争议,则先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法官在线一键确认并作出裁定。如果调解失败,当事人可直接在线立案,从平台获取前期调解阶段的主张、证据等,自动生成起诉状,并在线交纳诉讼费,经过在线视频庭审后,裁判文书通过司法邮箱进行电子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