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驻省法院纪检组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受理渠道
发布时间:2017-04-20
一、受理范围
1.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和广州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党组织、党员、干警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上述单位党组织、党员和干警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1.依法应当或者正在通过诉讼(含起诉、上诉、申诉、申请再审、异议、复议、复核等)、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救济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事项;
2.无实质内容的信访件,如内容含混不清或明显不合逻辑,无办理意义的信访件。
三、受理渠道
1.信函。来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广东省纪委驻省法院纪检组,邮政编码510655;
2.电话。举报电话:020-85110323;
3.网络。举报网站:guangdong.12388.gov.cn(登陆后点击派驻机构→驻省法院纪检组);
4.来访。地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室,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